二中院上午開庭審理石某的上訴,庭上她仍一直“喊冤”
  攝/法制晚報記者 曹博遠
  法制晚報訊(記者 洪雪)石某謊稱能用意念發功排毒,能幫助被害人謝某治療宮頸癌,騙取現金、煙等各種財物共計26萬元。一審被判刑6年後,石某上訴。今天上午,市二中院開庭審理上訴案。
  檢方指控,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間,石某在本市東城區、四川省九寨溝旅游景區等地,謊稱能用意念發功排毒,並能寫天書、吃天書,幫助被害人謝某治療宮頸癌,騙取謝某現金等財物共計26萬元。
  後謝某發現病情加重後報案。
  此前,一審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石某有期徒刑6年,並處6000元罰金。宣判後,石某上訴至二中院。
  今天開庭,石某對指控予以否認,“我沒有治病的義務,但謝某跪在地上求我,我沒辦法將她轟出去,她給我錢都讓我扔出去了,後來她病好了說要帶我出去玩,我就去了,我一共就收過謝某5800元,是我請她吃飯的飯費,我真的冤枉啊”。石某邊哭邊說。  (原標題:“意念發功治癌” 女子被控詐騙 騙取一被害人26萬元財物 一審獲刑6年 上訴後二審開庭仍否認指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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